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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发布和签署文件的机构或机构 CFR标题编号以及文件修订、提议修订或直接相关的各部分编号 机构登记号/机构内部文件号 统一联邦监管和去监管行动议程中识别每项监管行动的RIN 详见《文件起草手册》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2026年5月6日发布的通知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了对中国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相关行为、政策和实践调查结果采取的两个行动的第二轮法定四年审查的第一步。通知告知从修改后的行动中受益的国内产业代表,可能终止这些行动,并告知代表们有请求继续执行这些行动的机会。USTR收到了从受益于这些行动的国内产业代表那里提出的继续执行这两个行动的请求。因此,这些行动没有终止,并将继续有效,可能包括进一步的修改,包括任何因法定四年审查而产生的修改。

局部修订

美国联邦公报:Continuation of Actions: China's Acts,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lated to Techno

Continuation of Actions: China's Acts,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lated to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novation

文号 2026-20510 · 公布 2026-10-07 · 管辖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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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发布和签署文件的机构或机构

CFR标题编号以及文件修订、提议修订或直接相关的各部分编号

机构登记号/机构内部文件号

统一联邦监管和去监管行动议程中识别每项监管行动的RIN

详见《文件起草手册》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在2026年5月6日发布的通知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了对中国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相关行为、政策和实践调查结果采取的两个行动的第二轮法定四年审查的第一步。通知告知从修改后的行动中受益的国内产业代表,可能终止这些行动,并告知代表们有请求继续执行这些行动的机会。USTR收到了从受益于这些行动的国内产业代表那里提出的继续执行这两个行动的请求。因此,这些行动没有终止,并将继续有效,可能包括进一步的修改,包括任何因法定四年审查而产生的修改。

2018年7月6日采取的行动,经修改后,并未于2026年7月6日终止,并将继续有效,可能进一步修改。

2018年8月23日采取的行动,经修改后,并未于2026年8月23日终止,并将继续有效,可能进一步修改。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

关于此通知的疑问,请联系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监测与执法副助理菲利普·巴特勒,电话:(202) 395-5725。

补充信息:

A. 背景

关于根据1974年贸易法(修正案)(美国法典第19卷第2411节)第301条采取的行动、修改以及四年审查过程,以及关于中国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相关行为、政策和做法的调查,请参阅2026年5月6日《联邦纪事》第91卷第24636页(5月6日通知)。

如5月6日的通知所述,根据《贸易法》第307(c)(1)(B)节(19 U.S.C. 2417(c)(1)(B)),2018年7月6日修改后的第301条款行动和2018年8月23日修改后的第301条款行动,在其各自的四年纪念日(即分别为2026年7月6日和2026年8月23日)可能被终止,除非在行动四年纪念日前的六十天内有国内行业代表提交请求,要求继续该行动。

根据《贸易法》第307(c)(2)节(19 U.S.C. 2417(c)(2)),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通知了可能从2018年7月6日或8月23日采取的行动中受益的国内产业代表,关于这些行动可能被终止的消息,以及这些代表请求继续采取行动的机会。参见5月6日的通知。如5月6日的通知所述,从修改后的2018年7月6日行动中受益的国内产业代表有机会在2026年5月7日至7月5日期间提交继续采取行动的请求,而从修改后的2018年8月23日行动中受益的国内产业代表有机会在2026年6月24日至8月22日期间提交此类请求。

B. 行动继续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收到了来自国内各行业的众多请求,要求继续执行2018年7月6日和8月23日的行动,并对其进行修改。对于2018年7月6日的行动,USTR收到了来自国内生产商的68份请求和来自贸易协会的18份请求。对于2018年8月23日的行动,USTR收到了来自国内生产商的57份请求和来自贸易协会的19份请求。国内行业的代表报告称,中国的不公平政策和做法持续存在,国内行业继续从贸易行动中受益于多种方式。例如,他们报告称,这些行动继续为中国政府停止基于关税行动的不合理和歧视性政策和做法提供激励。此外,这些行动有助于解决中国技术转让政策和做法导致的一些不公平竞争,并鼓励更好的政策和做法。此外,代表们表示,这些行动使他们能够与中国进口产品竞争,并鼓励国内投资新技术、扩大国内生产和关键产业的回归。

根据在行动四周年前六十天内收到的来自受每项行动利益的本国行业代表的书面续期请求,以及根据《贸易法》第307(c)(1)(B)节(美国法典第19卷第2417(c)(1)(B)节),经修改的2018年7月6日行动和2018年8月23日行动在其四年纪念日(2026年7月6日和2026年8月23日)并未终止,因此将继续有效。

C. 法定四年审查的进一步步骤

鉴于行动的持续进行,根据《贸易法》第307(c)(3)节(19 U.S.C. 2417(c)(3)),美国贸易代表将审查2018年7月6日和2018年8月23日的行动,以及相应的修改。美国贸易代表将发布单独的通知或通知,描述审查过程。该过程将包括邀请有关人士提交关于行动在实现调查目标、可能采取的其他行动以及这些行动对美国经济(包括消费者)的影响的评论。参见19 U.S.C. 2417(c)(3)。

Jennifer Thornton,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总法律顾问。

[ FR Doc. 2026-20510 文件于10-6-26;上午8:45提交]

账单代码 3390-F2-P

改前 (全新或未对照)

改后 Continuation of Actions: China's Acts,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lated to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novation

涟漪

本条尚未过门槛点名公司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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