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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提议修改商业太空发射和再入许可规定,简化许可流程并减轻申请人负担。 2. FAA提议修改规定,明确指出,许可申请人进行远场超压爆炸效应分析时无需考虑假设位置上的公众成员。 3. 拟议规则要求在2026年11月4日前提交意见,并提供了多种意见提交方式。 4. FAA表示,拟议规则将有助于行业遵守规定,允许运营商使用现有数据,并使FAA更快地评估现有位置。 5. FAA强调,拟议规则不会对大量小型实体产生重大经济影响。
局部修订
美国联邦公报:Overpressure Blast Effects Analysis Burden Reducing Clarification
Overpressure Blast Effects Analysis Burden Reducing Clarification
文号 2026-20392 · 公布 2026-10-05 · 管辖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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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发布和签署文件的机构或机构
CFR标题的编号以及文件修订、提议修订或直接相关的各部分的编号
机构的登记号/机构内部文件号
统一联邦监管和去监管行动议程中列出的每项监管行动所标识的RIN
详见《文件起草手册》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美国交通部联邦航空管理局
14 CFR 第450部分
[登记号:FAA-2026-9941;公告号:26-19]
RIN 2120-AM31
联邦航空管理局(FAA),美国交通部(DOT)。
拟议规则制定公告(NPRM)。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提议修改其商业太空发射和再入许可规定,以简化许可流程并减轻申请人的监管负担。具体而言,FAA提议修改规定,明确指出,对于许可申请人而言,所需的远场超压爆炸效应分析不需要考虑假设位置上的公众成员。
请在2026年11月4日之前提交意见。
请使用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提交以FAA-2026-9941为文号的意见:
联邦电子规则制定门户:访问www.regulations.gov,按照在线说明提交您的电子意见。
邮寄:将意见寄至Docket Operations;美国交通部(DOT),1200 New Jersey Avenue SE,西楼,第5层(W58-213),华盛顿特区 20590-0001。
手递或快递:将意见提交至位于华盛顿特区东南部1200新泽西大道西楼5楼W58-213室的登记处操作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除联邦假日外。
传真:将意见传真至(202)493-2251的登记处操作处。
隐私:根据《美国法典》第5编第553条(c)款,DOT征求公众意见以更好地了解其法规制定过程。DOT将未经编辑的意见,包括评论者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发布在www.regulations.gov上,具体描述见记录系统通知(DOT/ALL-14 FDMS),可在www.dot.gov/privacy上查阅。
案卷:背景文件或评论可在www.regulations.gov上随时阅读。遵循在线说明以访问案卷或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除联邦假日外)上午9点至下午5点期间前往位于1200 New Jersey Avenue SE,华盛顿特区20590,西楼5楼W58-213室的案卷操作室。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
Lisa E. Cacciatore,联邦航空管理局商业太空运输办公室,1200 New Jersey Avenue SE,华盛顿特区20590;电话(202)880-1489;电子邮件Lisa.E.Cacciatore@faa.gov。
补充信息:
根据行政命令(E.O.)14335,“促进商业航天工业竞争”,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提议修改其商业航天发射和再入规定,即14 CFR第450部分,以进一步简化商业许可流程。具体来说,FAA提议修改14 CFR 450.137(c)(6)条款,明确远场超压爆炸效应分析无需考虑公众成员的假设位置。这一澄清将有助于行业遵守规定,允许运营商使用现有数据,并使FAA能够更快地评估现有位置。
II. 本项法规制定的权力
1984年商业太空发射法案,经修订并编入美国法典第51卷第50901-50924节,授权交通部长监督、许可和规范商业发射和再入活动,以及在美国境内或由美国公民执行的发射和再入场地运营。第50905节要求部长在符合公共健康和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美国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利益的前提下行使这一职责。此外,第50903节要求部长鼓励、促进和推动私营部门进行商业太空发射和再入。根据编入49 CFR 1.83(b)的规定,部长已将执行这些职能的权力委托给联邦航空管理局局长。(第63205页)
III. 背景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在《联邦法规汇编》第14卷第3章中建立了商业太空法规,以规范发射和再入许可。2020年12月10日,FAA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将所有实质性的发射和再入许可法规合并为新的第450部分(85 FR 79566),该规则于2021年3月10日生效。
2025年8月13日,总统发布了行政命令E.O. 14335,“促进商业太空产业竞争”,要求交通部长“重新评估、修改或废除”第450部分法规,以进一步简化商业许可流程。本拟议规则是为了执行该行政命令而发布的。
14 CFR 450.101(a)和(b)中的安全标准规定,车辆操作员只有在任何公众成员(不包括邻近操作人员)的风险小于或等于1×10^-6的伤亡概率,以及任何邻近操作人员风险小于或等于1×10^-5的伤亡概率的情况下,才能启动或重新进入车辆。为了证明符合这些标准,操作员根据第450.113条要求,必须对所有飞行阶段进行并记录飞行安全分析,但有某些例外。根据第450.137条,飞行安全分析必须包括远场超压爆炸效应分析。第450.137(c)(6)要求该分析包括“表格数据和图表,显示在可预见条件下可能暴露于1×10^-5或更高伤亡概率的邻近操作人员,以及1×10^-6或更高伤亡概率的其他公众成员的假设位置。”
一些申请人对于段落(c)(6)中“hypothetical”一词的使用表示困惑,并向FAA请求就该段落是否要求申请人进行推测性练习,以确定公众可能暴露于远场超压风险的假设位置进行说明。
关于提案的讨论
拟议的规则将通过删除“location”前的“hypothetical”一词来修改第450.137(c)(6)节。远场超压可能对靠近窗户的人构成潜在风险;当前要求的目的在于确定人们可能暴露于超过第450.101(a)和(b)节所列标准的个人风险的现有窗户位置。拟议的变更将澄清该段落的意图,以便于运营商理解。
拟议的规则还将从第450.137(c)(6)段当前的语言中消除首次使用“公众成员”一词,该段表述为“任何公众成员的假设位置……”。当前的语言是多余的,因为“邻近操作人员”和“其他公众成员”已经在第450.137(c)(6)段中被确定为应考虑伤亡概率的群体。这一变化将阐明规定,但不会改变其效果。
V. 规章公告和分析
A. 规章影响分析
行政命令12866(《监管规划和审查》)和行政命令13563(《改善监管和监管审查》)要求机构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进行监管,做出“合理的判断,认为拟议监管的好处能够证明其成本是合理的”,并制定“对社会造成最小负担”的法规。管理预算办公室已确定,本拟议规则不属于行政命令12866第3(f)节定义的重大监管行为。
目前,运营商必须进行飞行安全分析,包括远场超压爆炸效应分析,该分析必须考虑任何可能暴露于伤亡概率为1×10^-5或更高的公众成员的假设位置,以及伤亡概率为1×10^-6或更高的其他公众成员。拟议的规则将删除第450.137(c)(6)节中的“假设”一词,以明确指出,在进行远场超压爆炸效应分析时,车辆运营商只需关注现有可能存在风险的乘客位置,而不是推测的位置。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预计,拟议的规则将通过防止对分析中必须包括哪些位置进行通信的需要,为FAA和执照申请人带来轻微的成本节约。
B. 行政灵活性法案
根据《监管灵活性法案》(RFA)(5 U.S.C. 601-612),机构必须准备并向公众公开一份监管灵活性分析,该分析描述了规则制定对小型实体(即小型企业、小型组织和小型政府辖区)的影响。然而,如果机构的负责人证明拟议的规则不会对大量小型实体产生重大经济影响,则不需要进行监管灵活性分析。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已得出结论并在此证明,拟议的规则不会对大量小型实体产生重大经济影响;因此,不包括分析。
C. 国际贸易影响评估
1979年贸易协定法案(公法第96-39号),经乌拉圭回合协定法案(公法第103-465号)修订,禁止联邦机构设立标准或从事相关活动,这些活动可能给美国的外贸造成不必要的障碍。根据这些法案,只要标准具有合法的国内目标,如保护安全,并且不会以排除符合这一目标进口商品的方式运作,设立标准就不被视为对美国外贸的不必要障碍。该法案还要求考虑国际标准,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它们应成为美国标准的基础。
联邦航空管理局评估了这项拟议规则的潜在影响,并确定它不会给美国的外贸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D. 未资助强制性措施评估
1995年未资助强制性措施改革法案(2 U.S.C. 1531-1538)规定了要求未资助强制性措施的联邦法规。未资助强制性措施是指一项要求州、地方或部落政府或私营部门承担直接成本,而联邦政府尚未首先提供支付这些成本的资金的法规。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确定,拟议的规则不会导致州、地方或部落政府或私营部门在任何一年内总共支出19.3亿美元或更多(使用最新的国内生产总值隐含价格指数对1亿美元进行调整以反映通货膨胀)。
E. 文件减少法案
《1995年文书减少法案》(44 U.S.C. 3507(d))要求联邦航空管理局(FAA)考虑对公众施加的文书和其他信息收集负担的影响。FAA已确定,与这项拟议的规则相关的信息收集不会有新的要求。(第63206页)
F. 国际兼容性
根据美国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下的义务,FAA的政策是在可行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遵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的标准和建议措施。FAA已确定,没有与这些拟议的法规相对应的ICAO标准和建议措施。
G. 环境分析
该部门已分析了本通知拟议规定的环境影响。
改前 (全新或未对照)
改后 Overpressure Blast Effects Analysis Burden Reducing Clarification
涟漪
本条尚未过门槛点名公司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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