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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商务部认定SeAH VINA公司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从越南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了石油国家管道产品。 2. 商务部对SeAH VINA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进行了调整,并确定了针对进口商的特定评估税率。 3. 商务部要求进口商在相关进口货物结案前提交关于反倾销税退还的证明,否则可能征收双倍反倾销税。 4. 商务部发布了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某些石油管材产品的反倾销税令,并修订了低于公允价值的销售最终决定。

局部修订

美国联邦公报:Oil Country Tubular Goods From 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 Final Results

Oil Country Tubular Goods From 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 Final Results of Antidumping Duty Administrative Review; 2023-2024

文号 2026-19091 · 公布 2026-09-17 · 管辖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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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发布和签署文件的机构或机构

CFR标题编号以及文件修订、提议修订或直接相关的各部分编号

机构登记号/机构内部文件号

统一联邦监管和去监管行动议程中识别每项监管行动的RIN

详见《文件起草手册》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商务部国际贸易署

商务部国际贸易署执法与合规部。

美国商务部(商务部)认定,SeAH Steel VINA Corporation(SeAH VINA)在审查期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越南)以低于正常价值(NV)的价格销售了石油国家管道(第58849页)产品(OCTG)。

适用日期:2026年9月17日。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

Preston Cox,AD/CVD运营,办公室VI,执法与合规,国际贸易署,美国商务部,1401宪法大道西北,华盛顿特区20230;电话:(240)956-8630。

补充信息:

2026年3月16日,商务部在联邦登记簿上发布了2023-2024年对越南OCTG反倾销令的行政审查初步结果,并邀请有关方面发表意见。[1] 2026年4月6日,我们收到了SeAH VINA以及Axis Pipe and Tube、Borusan Pipe US Inc.、Vallourec Star和Welded Tube USA,Inc.(统称为国内有关方面)的案件简报。[2] 2026年4月13日,SeAH VINA和国内有关方面提交了反驳简报。[3] 2026年7月10日至9月4日,商务部将此次审查的最终结果截止日期延长了59天。[4] 因此,这些最终结果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商务部根据《1930年关税法》第751(a)(1)(B)条的规定(该法案)进行了此次行政审查。

关于自初步结果以来发生的事件的完整描述,请参阅问题和决定备忘录。[5]问题和决定备忘录是公开文件,可通过执法与合规部门的反倾销和反补贴集中电子服务系统(ACCESS)电子存档,注册用户可在https://access.trade.gov访问。此外,问题和决定备忘录的完整版本可直接在https://access.trade.gov/​frnotices访问。

订单范围[6]

受订单覆盖的商品为来自越南的OCTG。关于订单范围的完整描述,请参阅问题和决定备忘录。[7]

收到的评论分析

在本行政审查中,由相关方提交的案件和答辩简书中提出的问题已在问题和决定备忘录中得到解决。本通知附录I提供了在问题和决定备忘录中解决的问题清单。

自初步结果以来的变化

根据我们对记录的审查和我们对收到的评论的分析,商务部对SeAH VINA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计算进行了某些更改。关于这些更改的进一步讨论,请参阅问题和决定备忘录。

行政审查最终结果

商务部确定,以下估计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存在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出口商/制造商 加权平均倾销幅度(百分比)

SeAH Steel VINA Corporation 15.52

商务部打算在最终审查结果公布后的五天内,向参与审查的各方披露与这些最终审查结果相关的计算,或者如果没有公开宣布,则在《联邦登记》公布此通知之日起的五天内,根据19 CFR 351.224(b)的规定执行。

评估税率

根据法案第751(a)(2)(C)节和19 CFR 351.212(b)(1)的规定,商务部已确定,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应对本审查最终结果涵盖的所有适当商品的进口征收反倾销税。

由于本次审查的最终结果中,强制应诉方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不是零或微小(即小于0.50%),商务部根据每个进口商审查销售中计算出的倾销总额与这些销售总进口价值的比率,计算了针对进口商的特定评估税率。在我们没有特定进口商所有美国销售进口价值的情况下,我们根据进口商审查销售中计算出的倾销总额与这些销售总量的比率,计算了针对进口商的每单位评估税率。根据19 CFR 351.106(c)(2)的规定,为了确定每单位评估税率是否微小,我们还根据估计的进口价值计算了针对进口商的特定从价比率。如果强制应诉方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零或微小,或者如果针对进口商的从价评估税率为零或微小,我们将指示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在不顾反倾销税的情况下清算适当的申报。

根据商务部“自动评估”惯例,对于SeAH VINA在调查期(POR)内申报的、其不知道货物将运往美国的涉案商品,我们打算指示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CBP)以越南全国统一税率(即111.47%)[9]清算这些申报,如果涉及交易的中介公司没有相应的税率。[10]

本审查的最终结果将是评估(第58850页)涉案商品反倾销关税的依据,以及适用于未来的预估关税存款。[11]

商务部计划在《联邦登记》公布此次审查最终结果之日起不早于35天内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发布评估指令。如果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及时提起诉讼,评估指令将指示CBP不要在当事人提出法定禁令请求期限届满(即自公布之日起90天内)之前清算相关货物。

现金存款要求

根据法案第751(a)(2)(C)节的规定,以下现金存款要求将在本行政审查最终结果公布后对所有从越南进口或从仓库提取、自公布日期起消费的涉案商品生效:(1)对于SeAH VINA,现金存款率将是上述列出的保证金率;(2)对于之前调查或审查过的未列在上述名单中的越南和非越南出口商,如果在前一个阶段的本程序中获得了单独的比率,则现金存款率将继续是针对出口商在最近完成的本程序阶段中审查时发布的出口商特定比率;(3)对于所有未发现有权获得单独比率的涉案商品越南出口商,现金存款率将是针对越南整体实体的比率,即111.47%;[12](4)对于所有未获得自己比率的涉案商品非越南出口商,现金存款率将是适用于向该非越南出口商提供涉案商品的越南出口商的比率。这些现金存款要求在实施后,除非另行通知,将保持有效。

通知进口商

本通知作为对进口商的最终提醒,要求其在当前调查期(POR)内,根据19 CFR 351.402(f)(2)的规定,在相关进口货物结案前提交关于反倾销税退还的证明。如不遵守此要求,商务部可能会假定已发生反倾销税退还,并随后征收双倍反倾销税。

行政保护令(APO)

本通知也是对受行政保护令(APO)约束的各方关于根据19 CFR 351.305(a)(3)规定返回或销毁在APO下披露的专有信息的责任的最后提醒。该规定继续管理此程序阶段的商业专有信息。现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返回或销毁APO材料或转换为司法保护令。未能遵守规定和APO条款构成可处罚违规行为。

对有关各方通知

根据法案第751(a)(1)和第777(i)(1)节以及19 CFR 351.221(b)(5)的规定,发布并公布审查的最终结果。

日期:2026年9月11日。

克里斯托弗·艾博特

政策与谈判副助理国务卿,执行和合规助理国务卿的非独家职能和职责。

议题与决策备忘录中讨论的议题列表

II. 背景

III. 命令的范围

IV. 自初步结果以来的变化

V. 问题的讨论

评论1:是否选择不同的替代国

评论2:是否选择不同的替代金融比率

评论3:是否使用市场经济(ME)购买价格来评估SeAH VINA的热轧卷材(HRC)

评论4:是否将利息费用包括在进一步制造成本的计算中

评论5:是否纠正部长的错误

评论6:是否调整商务部差异定价分析

VI. 建议

1. 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石油管材产品:初步结果和部分撤销反倾销行政复审;2023-2024年,91 FR 12563(2026年3月16日)(初步结果),以及随附的初步决定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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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参见SeAH VINA公司于2026年4月6日发出的“案件简报”信函;另见国内利益相关方于2026年4月6日发出的“国内利益相关方案件简报”信函。

返回引用

3. 参见SeAH VINA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发出的“反驳简报”信函;另见国内利益相关方于2026年4月13日发出的“国内利益相关方反驳简报”信函。

返回引用

4. 参见备忘录,“关于反倾销税行政复审最终结果截止日期的延长;2023-2024年”,日期为2026年7月10日;“关于反倾销税行政复审最终结果截止日期第二次延长的备忘录;2023-2024年”,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以及“关于反倾销税行政复审最终结果截止日期第三次延长的备忘录;2023-2024年”,日期为2026年9月4日。

返回引用

5. 参见备忘录,“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某些石油国管材反倾销税行政复审最终结果的议题和决定备忘录”,与本通知同时发布并予以采纳(议题和决定备忘录)。

6.请参阅来自印度、大韩民国、台湾、土耳其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某些石油国家管状货物:反倾销税令;以及来自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某些石油国家管状货物:修订的低于公允价值的销售最终决定, 79 FR 53691 ( 2014年9月10日) ;另请参阅来自印度的某些石油国家管状货物,

改前 (全新或未对照)

改后 Oil Country Tubular Goods From 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 Final Results of Antidumping Duty Administrative Review; 2023-2024

涟漪

本条尚未过门槛点名公司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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