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收录完整版
1. 国务院办公厅原则同意国家林草局编制的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 2. 国家林草局需严格执行森林年采伐限额,不得突破,特殊情况需上报国务院批准。 3. 国家林草局要优化森林年采伐限额管理,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确保森林资源总量增长、质量提高、生态功能提升。 4. 国家林草局将加强指导,督促各省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追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责任,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森林资源。
全新出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复函
文号 国办函〔2026〕71号 · 公布 2026-08-11 · 管辖 CN
本站收录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复函_国务院文件_中国政府网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0006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06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2026〕7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复函
国办函〔2026〕7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林区
“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复函
国办函〔2026〕71号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请示》(自然资发〔2026〕90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国家林草局编制的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是重点林区每年采伐林地上森林、消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国家林草局和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因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采伐林木且在采伐限额内无法解决的,应上报国务院批准。
三、国家林草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森林年采伐限额管理方式,全面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科学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确保重点林区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生态功能稳步提升。
四、国家林草局要加强指导,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制度,对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森林资源,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附件: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复函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中文域名: 中国政府网.政务
网站标识码bm01000001 京ICP备0507021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1号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中文域名: 中国政府网.政务
网站标识码bm01000001
京ICP备0507021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复函
国务院原则同意国家林草局编制的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请认真贯彻执行。
改前 (全新或未对照)
改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复函
涟漪
本条尚未过门槛点名公司或区域。
原文 · 译文标记 none
资讯与结构推演,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