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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批准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从洛社镇迁至堰桥镇。 2. 迁移经费由江苏省自行解决。 3. 批复文件由民政部发布,编号为2003年第25号。 4. 迁移事宜已在中国政府网上公布。 5. 批复文件由国务院办公厅主办,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维护。
全新出台
关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政部
关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政部
文号 — · 公布 2003-09-10 · 管辖 CN-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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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政部__2003年第25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人 民 政 府 驻 地 迁 移 的 批 复
你省《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苏政发〔2002〕151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洛社镇迁至堰桥镇。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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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漪
| 阶 | 类 | 对象 | 方向 | 机制 |
|---|---|---|---|---|
| 1 | region | 江苏 | 不确定 | 发文主体在江苏,落地范围先看本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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